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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前年开车把人给撞了,是全责,今天保险公司打电话来了,说被撞的那个人到保险公司去了,就是说陪尝的事,前年我弟弟撞人家,垫付了一万块钱,人家一共医药费是五万零八百,今天保险公司说,保险公司陪尝人家四万五,还有五千八,要我弟弟陪尝,说这个五千八百块钱的这个药费不报销,我弟弟垫付的一万块钱,保险公司要扣五千八,请问律师,保险公司要我弟弟出五千八,合理吗?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刘丹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
杨志发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璟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