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连云港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浙江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金华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永康市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浙江-金华刑事辩护1个月前

¥9.90

您好在吗?怎么样行为才能定为诽谤罪?

查看陆映青律师的回答

陆映青律师 浙江-金华 浙江汉宁律师事务所

  • 你好,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15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3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