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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应聘到一家公司,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四个月。月工资为3000元,试用合格,转正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为5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试用期间,双方随时都可解除劳动关系。对方不得提出异议,两个月以后,公司以我的家人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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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艳梅律师,是沈阳律协公司及投资并购委员会成员,亚洲风险与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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