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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用人单位上班有两年多了,用人单位每月15号结算上月1-30号的工资,我从2017年11月1号开始有事就没去上班,离职时也并未提交书面离职报告,年底2月14号得空去用人单位拿10月份的工资,用人单位告知10月份的工资被全部扣了,原因说我旷工多日,工资被扣光。我上班有两年多了,但用人单位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以旷工为理由扣光我十月份的工资么?或者我该以什么方法讨回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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