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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三个人出钱共同加盟一家火锅品牌,股份比例甲乙丙 按5:2.5:2.5。由于第一个店选址错误经营不下去,甲和乙决定重新选址再开店,可是我由于资金问题被迫退出,请问甲和乙应不应该把我的那份加盟费由甲乙退给我?可是他们不同意,说他们现在使用的是他们自己出钱加盟费的股份在继续使用经营。说我仍然持有加盟费25%股份的使用权也可在其他地方开店。请问这该怎么解决?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李金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
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6年至今,在河北厚正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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