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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刑事辩护1个月前

嫖娼被抓了,然后怎么样属于情节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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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逢阁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盛强律师事务所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比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第1款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上,进一步限定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按情节轻重区分了处罚幅度。
    对于如何理解“情节较轻”,虽然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个案具体情况予以判断,但并非毫无尺度。实务共识是可参照的标准。全国人大法工委和公安部编写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释义,均对如何认定卖淫嫖娼情节轻重提出实务上的共识,其中初次嫖娼或因一时冲动而嫖娼被认为属于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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