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山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烟台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芝罘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是这样。我通过一个船务公司上船工作,但是没有跟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在船期间,跟同公司的一名船员发生打斗,将对方头部打破了,船务公司让我们自行协商,我们协商以后,由我向对方支付赔偿金,与公司无关,并且签订了协议。现在公司不发我公司,说要将工资直接给对方,当做赔偿金,我想问一下,公司这样做行不行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