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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容美发店上班担任店长.没有劳动合同.店也没有社保.2017年10月1日上班到现在.在2018年1月10日工作中与同事发生打架事件造成对方轻微伤.派出所处理赔偿对方4000元.但到2018年1月24发工资时老师说打架事件造成影响生意要扣我2000元.还要扣之前他带同事看的医药事.我说不合理之前派出所把赔偿问题解决完了.你跟他拿就行了.不能扣我工资.如果我和我女,朋友不做了可以拿到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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