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乐东

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江苏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南京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江苏-南京经济纠纷1个月前

律师你好,当初我条件差,无能力养孩子,给小孩别人养,当初说可以看,现在不让看,我想要回来,有好的办法吗?

查看宋冬生律师的回答

宋冬生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苏浩律师事务所

  • 夫妻离婚后,有以下情形的,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一方愿意抚养另一方同意放弃抚养。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你好,村委下来收卫生费合不合理,应不应该交 168131人查看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12345如果举报后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113343人查看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有人向我发布了淫秽色情的二维码,这怎么判 56671人查看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71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