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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房产纠纷1个月前

你好,我家中有2间自建房,一间3层半(旧屋)一间7层(新屋)宅基地证名字分别是爷爷和奶奶。我爷爷一共有3仔1女。旧屋在01年以文字的方式分给我父亲。新屋只有口头上,但是两个房子我父亲和我母亲都有出钱盖。我父亲在04年去世,现在城中村办理确权业务,引起了纠纷。爷爷要求我支付45万建造费才能将旧屋赠予我,新屋原定分配5.6.7层,5楼爷爷需要收租收到满意为止,6.7层我们自己住。支付45万建造费后反口说7层不可以给我,答应后第二天说6楼都不可以给我,要求我将22年在新屋所有的房租交出来才能给我们住,交不了就需要签订一份放弃产权协议。请问这种情况走法律途径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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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桐泳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扬鸣玉律师事务所

  • 可以起诉继承纠纷,通过法律途径确定继承份额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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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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