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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涉及人身侵害的免责合同是无效的,为什么鬼屋签订的免责合同,在符合进入条件的人因为胆小被吓晕之后,鬼屋不需要担负民事责任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全日制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司法机关体制内沉淀多年,擅长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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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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