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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一个人不知道是谁,在疯狂的进别人的空间未经允许将别人个人照片进行转载发布且不表明出处,甚至拿来当做头像,这样可以告上法庭或者报警来维权吗,要是打官司费用会不会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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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晨晓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瀛真律师事务所

  • 第139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 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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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45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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