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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律师,您好,我在长沙某小区购房,开发商已通知交房,但我一直未交房入住,故未缴纳物业费,期间物业公司也未催交房,也未催缴物管费(物业公司只提供了一张今年的快递单,但实际我也并未受到该快递),目前原物业公司已退场并将有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起诉。物业公司提供的都是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管合同,一期与二期的合同除了合同名称与服务日期不同之外,但是一期与二期分别叫不同的小区,但是二期服务合同中合同名称改了,而合同内容并未涉及二期,而我的购房合同是二期,更何况我们已经成立了业委会,物业公司也未与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样应诉?未交房的物业费怎么收取?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3888400690。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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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顺律师曾办理过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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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资深合同、经济、婚姻、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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