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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我和男方已经结婚二十年了,现在由于感情破裂,要离婚,由于离婚证遗失,只能补办,在补办的过程中发现男方的户口本还是未婚状态,民政局要求我们回当地公安局更改,但是当地公安局更改的要求是有结婚证,,在民政局也查不到二十年前的结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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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蕾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楚义君律师事务所

  •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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