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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婚姻家庭1个月前

¥30.00

我男朋友在和我恋爱期间,招惹了一个女孩子,但未对这个女孩子有什么实质性的行为,为没有明确说在一起,或许说只是暧昧,让这个女孩子误会了我男朋友喜欢她在和她谈恋爱。后来,这个女孩子知道了我的存在后,骂我是小三,我跟男朋友已经在一起5年了。并且在我的单位抖音下谩骂,对我进行侮辱,给我的同事,朋友,同学通过微博私信发信息进行辱骂,捏造事实。对我的生活,身心造成极大的影响。这种情况,可以立案吗?希望得到回答。谢谢?

查看李文博律师的回答

李文博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颐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 这个女孩子对您的这种侮辱行为,您可以尝试在保存好证据的情况下报警,公安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确定是否立案,立案后若情节严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若情节较轻可以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或罚款等行政处罚。您也可以选择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1个月前

  • 那我男朋友需要出面嘛?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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