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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房产纠纷1个月前

对方借钱,先是口头约定利息,后有微信证明是有息借钱,但在一审开庭时说利息1分2。
我诉求所还的利息91000按3分利息算,从所欠的本金250000中减出,也就是说91000中有75000多是利息,剩余15000多是所还的本金,但是法院却判无息
再次上诉维持了原判,法律真的就是维护他们借钱不还的人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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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宗利律师 山东-淄博 山东释诤律师事务所

  • 您好,我国规定,民间借贷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合法的是24%,同时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年利率未超过24%,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还款的,法院会支持当事人的诉求。如果约定了超过24%未超过36%的,借款人未还利息,主张只返还24%利息的,法院予以支持。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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