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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工作中与另一人争吵,争吵过程中,另一人的朋友突然拿起一个小铁箱向我母亲砸过来,砸中我母亲眼部,导致眼部充血,肿胀。 后来就医,对方同意支付医药费, 就医之后,对方反悔,不愿支付医疗费,我母亲气不过,将她小拇指尖砸伤。 双方去鉴定,都是轻微伤。 现在对方要求我母亲赔偿她2万元,并且现在阻止我母亲去工作, 并且在我母亲工作的地方拦着她, 说是要跟着她一起回家。 我想请问, 这算不算骚扰?恐吓?敲诈?勒索? 民警调解无果的话,我方能否发起诉讼? 另外您的建议是什么?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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