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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朋友打架被抓了,打之前有打电话给我,叫我过去,他只是跟我说有事,我到的时候他们已经打完了,人都去到医院了,律师,我不会被牵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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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杰律师 广东-中山 广州金鹏(中山)律师事务所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个月前

  • 我是不知情的,我到现在连案发具体位置都不清楚,多年朋友,我以为要请我吃饭的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7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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