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山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烟台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莱山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期限两年,试用期三个月(按说两年合同试用期是不得超过两个月的),三个月跟他提转正,他不给转正,说公司不盈利怎么怎么的,说让我再等等,等到现在跟我们说公司不干了,按说公司解除合同应给员工一次性结清工资,但是现在八月份工资九月二十号给,九月工资十月二十号给,我肯定不同意啊。他说我不同意就不能拿九月份工资条,现在只拿了八月份的工资条。现在八月份工资也不给我了,让我走仲裁,合同上也明确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不然支付一个月工资,显然他不按合同走,他说他有权利给我延长试用期,所以我不算正式员工,就没有赔偿,保险也不给交。公司注册地址是在北京,分公司在烟台,但是没有在烟台注册,合同上明确具体公司地址在烟台,打卡记录什么的都有。像这种情况仲裁可以的吧?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广西璟益律师事务所,位于5A甲级写字楼前海人寿金融中心,是一
帮助人数:418人 粉丝人数:1821人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南宁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帮助人数:2795人 粉丝人数:5187人
法学学士,受聘政府及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丰富法律知识及经验。
帮助人数:61人 粉丝人数:11896人
韦杰文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毕业后曾长期
帮助人数:4333人 粉丝人数:730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