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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奉贤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给执行人多久的时间来履行。

查看于崇洋律师的回答

于崇洋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 应当在承办法官接到材料三日之内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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