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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爸爸在物流公司做工,出事故那天(2019年9月25日)他是上夜班,中午起床去食堂吃饭途中,被工地正在卸货的叉车撞断左腿三节骨折,我爸说开叉车的司机并没有开叉车的资格证书。出事故后,在广州武警总队医院住院治疗,这期间的治疗费用和伙食费是老板支付。但现在老板拒绝支付其他费用,现在我爸爸的腿都还走不了,时刻需要有人照顾。像我爸爸这种情况是应该申请工伤,还是走人身伤害赔偿的程序呢?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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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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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担任大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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