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天津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辰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就职的公司昨天下午告诉我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让我当时签字解除合同,商定了8个月的补偿金。
是不是还应该再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约。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王枢,女,执业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辽宁法云律师事务所副
帮助人数:18人 粉丝人数:1229人
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帮助人数:248人 粉丝人数:2169人
赵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
帮助人数:1317人 粉丝人数:4293人
赵艳梅律师,是沈阳律协公司及投资并购委员会成员,亚洲风险与危
帮助人数:4091人 粉丝人数:1262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