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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您好,我这边服刑期满释放回来之后罚金没有交全。会不会在我银行账户自动扣除呢

查看郝江律师的回答

郝江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 法院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采取强制措施。
    《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 对罚金的执行,被执行人在判决、裁定确定的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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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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