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长治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山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东营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d16a4a83b5ea4df588146073aed779e4

山东-东营房产纠纷1个月前

别人把房建在我家宅基地上起了争执,事情过去了一段时间,对方现又商议他人报复,将我打伤,我该怎么维权?

查看仇萍律师的回答

仇萍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华梦律师事务所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个月前

  • 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会减轻对方刑罚吗?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360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086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528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