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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同事下班,在下公交车后,走在回家的路上从南向北走,铁对方的车从西往东开,把我父亲和同事一起撞了,另一个未被撞的同事见到此事打了110和120,并把伤者送到医院。公司车有全险。我父亲做了开颅手术,另一个同事脾摘除。现在医药费都是自己垫付的,出事后司机和车辆公司并未出现过,现在能不能要求车辆所在单位垫付医药费?交警已经做了相应笔录,作为伤者家属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流程中都注意什么?能做些什么?我们可不可以要求公司先垫付住院费用?如果垫付费用出院后还能全额报销所有费用了么?交警说6个月后才可以做伤残鉴定,如果这样是不是伤残鉴定报告出来以后再起诉司机和公司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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