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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劳动工伤1个月前

我想知道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但是我去年7月份一直在休产假,今年的3月23日才回去上班,那么经济补偿金该怎么算呢

查看曾强律师的回答

曾强律师 辽宁-沈阳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的范围问题,应当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区分清楚,辨别清哪些是属于工资性收人范围的项目,哪些是应当剔除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得出的项目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工资的计算基础是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报酬,而不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获得的劳动报酬。故实际上计算所得出的劳动者月平均工资有可能是低于其正常月工资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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