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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8年5月买的房,买房时交了2000元装修保证金,楼房子装好后,说这钱顶以后的物业费了,买房当时我们单交了一年的物业费,这个月说是物业卖了,换人了,新物业规定,交今年取暖费时,先交2018年的物业费,在收取暖费,不然人不收取暖费,(新物业和收取暖费是一个地方,好像都归一个人管)我们之前也找原物业要过,说是现在没钱,过几天有钱就给我们,直到这几天知道物业卖了,去原物业找也没人了,打电话说是不管,说他也是给人打工的,我们的这个钱去哪要,怎么能要回来?麻烦您了,谢谢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卓琼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巴彦淖尔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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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工作31年,担任法学教学工作,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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