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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晚上10点之后加班,没有加班费,本人提前几天口头告诉过公司主管以及老板,经过劝说,我说最多考虑做到月底,但是因为特殊原因,本人于第二天自己离职,当时手上无对公司有利益的客户。离职第二天以微信方式告诉公司主管,并且说过如果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或者需要交接本人可以到公司,然后主管让我联系老板,我联系了公司老板,告诉了老板具体情况和原因,因为我告诉过公司合伙人(公司主管)我本人可以到公司办理手续或者交接,就没有再向老板提及,老板当时也没有告诉我让我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和公司签的上班注意协议上也没有标明。在告诉我离职的时候,我也知道突然离职确实不好,我也多次向公司各管理进行了道歉。 原以为公司会在规定发放工资时间法放我的工资,但是联系公司,公司说直接扣除我的那一个月(其中包含我去公司前15天压的底薪)的底薪以及个人为公司带来收益的提成。 现经过协商之后还是不给予发放。请问这种有办法要求公司发放我的工资或者减少一部分进行发放吗?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杨红山律师有12年的执业经验,担任50余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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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执业三年,擅长刑事辩护、房产、经济、婚姻家庭等纠纷,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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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于公司企业、合同领域、劳动法、侵权法等民商事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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