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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如何与公司在不负债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
本人在2019年10月22日就职于广州艾亚文化有限公司,任公司CPM职位,在2020年4月份开始让我接管公司管理职位,在此期间我与公司老板法人朱俊俊,发生工作争执,于7月9日下午提出离职,被她用水泼了三次,再被她用手打了两次脸,公司在场人都看到了,但没有视频证据。
7月13号本着协商交接完工作离开,但要求写了履职报告,承认了公司过失,并说会以此鉴定我要承担多少公司项目损失。直到交接完工作,看能挽回多少公司损为由,让我继续在公司上班。
这份履职报告内容是自4月份公司项目没验收,有直接和间接导致停掉的项目责任,都在打印纸上签了字。
7月15号零晨,因个人在群里说了几句话,惹怒老板,要求我当天罚站公司门口两小时,下午开会对我行为清算。
请问我该如何尽快在不负债情况下解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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