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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0年5月25日—2020年6月15日再一家公司上班,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工资谈的是3第一个月3000.第二个月3500.离职前问了公司要不要交接,我是说如果交接好了我第二天就不上班了,公司也默认了也没有说让我提前三天才可以走,也没有说要扣工资,等7月份发工资的时候直接给我扣了100工资,工资他按100元一天还不给我算星期天的工资,说我没上满一个月。这些合理吗?我可以投诉他们吗,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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