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湖北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 武汉抵押担保法律咨询
最高额抵押合同中约定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1.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18年5月3日至2021年5月3日期间(包括该期
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 在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
为准)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公司(以下称“债务人”) 签署的《国内货物
买卖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以下称“主合同”) 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不
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也不论该债权是否在最高额抵押权设
立前已经产生。
此条款约定的起始日期是2018年5月3日,且主合同签署日期为2018年5月3日。最高额抵押合同尾页的签署日期签署为2018年5月5日,可行么
张敏律师 山东-日照 日照开发金海法律服务所
刘思佳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律师
衣思律师 辽宁-大连 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
吴美静律师,广东莞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拥有专业的知识和丰
帮助人数:15人 粉丝人数:1386人
帮助人数:1829人 粉丝人数:4784人
广东杰誉律师事务所为10万+客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00
帮助人数:6607人 粉丝人数:7978人
211大学法学专业毕业,专注房产,公司法务,债务催收,劳动争
帮助人数:845人 粉丝人数:518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