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贵港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乐山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de7dd42c8ebd4104ac20194f1d3e753b

四川-乐山房产纠纷1个月前

邹律师,请问一下我们购买的期房,开发商对地下车位进行调整,七月一日出的公示,我们七月六日晚上七点才收到通知,公示期只有五天,说是在公示期内,业主可以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期都过了,让我们业主在这五日内无法提出听证申请,请问这是欺骗消费者,欺骗业主吗,我们该怎样处理

查看吴琼律师的回答

吴琼律师 四川-乐山 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

  • 如果之前有协议约定,那么对方属于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个月前

  • 具体可以加我微信进一步咨询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残疾证可以减免一些物业费 暖气费嘛?租的房子! 27470人查看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不想通过中介自己交易可以吗 25223人查看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61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