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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我是一名地铁安检,我们工作是6:30/14:00,14:00/22:00,一天两个班,但是我一个月大概上45个班,上一个班给一个班的钱,这个班制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工作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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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暄东律师 江苏-南通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 1、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安排劳动者延长劳动时间,但是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若有特殊原因,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得超过三小时,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很少有企业能够按劳动法的规定运行。如果你觉得累,可以与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协商,因为安排加班或延长劳动时间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如果你不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强制你加班。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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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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