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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行业交流1个月前

老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妻子想申请做他的监护人,可以不通知老公的父母直接办理吗?因为我知道老公父母是第二顺序的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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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强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

  • 如果是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可以向法院提出,由法院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92)22号)》
      198、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判决书应送达起诉人、原指定单位及判决指定的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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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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