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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猥亵案,受害者报警的时候,民警会路过犯罪人的家门口,我是在犯罪人家门口报警的。在处理的时候警方以犯罪人自首来处理,说只要看到了犯罪人没走,就算自首,这样合法吗,派出所之前是以治安处罚来处理的,,以行政处罚七日,受害者不服,最后派出所又以刑事案件来处理。猥亵案派出所,申请检查院提前介入,案件笔录还有受害者,证人的笔录都有,没有犯罪人的指纹,因为犯罪人穿着长裤,长褂。因为受害者不满十四周岁,六,七岁的女童,没有性侵害关系,犯罪人把舌头伸进受害者的嘴里,亲吻,舔,还有摸小孩的屁股。要多长时间,才能定案,有什么法律程序能让犯罪人收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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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烨律师 江苏-常州 江苏常一律师事务所

  • 不一定的,看案情的难易程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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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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