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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在职2.5年,宝宝5个月,刚刚结束产假还在哺乳期,公司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只是口头告知,没有提前30天书面告知,并说给我的补偿/赔偿是2.5个月到5个月工资。公司为央企上市公司,总部在上海,沈阳有办事处。请问当下疫情又哺乳期,我如何为自己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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