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重庆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江北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重庆-江北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取保候审当时交保证金2000元,结果判了7个月,现刑期已满,我现在就是想把当初交保证金的钱退回来。

查看宋成波律师的回答

宋成波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智策律师事务所

  • 可以。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42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5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