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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父母有一套父亲单位的福利房,无产证,2001年母亲去世,外公外婆当时健在,2003年父亲再婚,婚前另购一套商品房,产证上是父亲一个人的名字,户口也只有我和父亲的,2014年父亲去世,两人结婚12年,继母照顾半年,两人结婚时继母有一20岁读大学女儿,期间外公在2010年去世,2016年外婆去世,自2014年起,一套单位福利房继母用于出租,租金未给我,一套房子自住,这种情况如果我希望卖掉房子或确认两套房子份额具体怎么处理,中间协商过,继母要求两套房子我和她女儿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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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担任大型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擅长债权债务纠纷、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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