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江苏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常州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客户欠我十个月的货款,去年前面十个月是以旧的公司带头开入库单未签字,期间大概在17年的时候他的旧公司法人代表换成了别人。现在打款用的新的带头公司,但是法人代表是他子女,现在的情况就是他拿旧账的钱换现在的货,在今年这个4月份开始在送货单客户名称打上现在的公司名字,月初还签全名的。今天开始签一个姓了。请问我能在下方备注栏里面标注强调收货人他的名字吗?还有写只签姓也视为收到货,我这样写合理吗?还是需要强调打款金额和共计金额呢?我该怎么办?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0人
刘龙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就读民法专业,从业以来擅长婚姻家庭
帮助人数:6530人 粉丝人数:9289人
武汉理工大理学学士,贵州大学法律硕士,先后在央企、金融机构、
帮助人数:2687人 粉丝人数:3678人
苟洪义,北京盈科(遵义)律师事务所商事法律事务部专职律师。受
帮助人数:64人 粉丝人数:459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