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江西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九江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叔叔为精神疾病患者,年逾七旬,现居在精神病院老年科,无儿无女,几年前他的监护人(也就是我父亲)因年事已高,将其监护权转交给我(通过公证处公正)。叔叔名下有两套房产,总计九十多平,父亲想把这两套房给我,让我出了几万块钱,以平复另外三兄弟,并在公证处签字画押放弃此财产继承权,现在我怎样才能合法地拥有房屋产权呢?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