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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公路上骑摩托车撞到了一个突然冲出来的小孩,第一时间带去医院检查,脚踝轻微骨折,打了石膏,医生说不用住院,当时只有小孩的爷爷奶奶在家,通过协商在家静养,每隔一周复查一次。第二天带着营养品去看望小孩,给了500块营养费,所有交通费,医疗费都是我自己负责。一周后带小孩去复查,医生表示已经没有大碍,只需静养即可。但是后来小孩父母回来要求赔偿16000元,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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