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铜梁区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山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德州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山东-德州债权债务1个月前

你好,我遇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和我对象谈了几个月,中间他追我,给我花了点钱,之前我说过,和他一块还,但是他说过,不用我帮忙还。我是比较困难,生病输液啥的。我们也见面逛街啥的。现在我发现他特别不是男人。准备分手,但是他现在,就天天骚扰我,让我还钱。我说我没钱,他就说找刑警队威胁我

查看刘清华律师的回答

刘清华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恩源律师事务所

  • 恋爱期间的,金钱、物品给付,是个人自愿意思的真实表达,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金钱、物品交付对方之后,除了出现法定条件,对方就无权要回。他给你的钱,你也不需要再还给他。对于,他报警威胁,你不用担心,这不涉及到刑事。

    1个月前

  • 什么是,法定条件? 我们也接吻什么的,他给我花的钱,也就买买衣服,给我输液啥的,生病啥的,买买礼物,但是他工作不顺心,就和我吵架,现在真的够了,说分手,他就说我花他的钱,让我等着刑警队找我,恋爱之间花钱。他自己愿意,还找我,这什么男人,还逼我还钱,我能不能告他,或者报警

    1个月前

  • 赠与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才可以撤销赠与,你这不存在这些条件,可以不还的。你可以报警处理。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23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296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