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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不在一起五个月,说好离婚,但是人联系不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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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梅律师 上海-嘉定区 上海兰盾律师事务所

  •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后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立案。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或是无人签收,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杳无音信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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