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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5.00

挑衅者邀约多人在家门口堵截、挑衅。以为可以和谈便出去(但为了自身安全,携带了防御武器),出门口与对方发生口角,对方先动手打人,我方家属因看见家人被多人扭拽殴打,便拿出随身携带的防御武器将对方打伤! 后公安机关介入调查,界定为蓄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我方和受伤家属本达成私下和解意见,后因挑衅组织者挑拨,导致打人者和被打人者都于刑事拘留) 疑问:要是以后受害者进行司法诉讼,我方是否占有优势。 问题补充: 或者各位律师大大有何好的建议和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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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勇律师 重庆-江北区 重庆乾力律师事务所

  • 47"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17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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