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西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桂林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购房已签约并已交付款,但延迟交房接近而未达两年,为保持索要违约金的权利而申请仲裁维权,(约有60多户业主共同申诉)代理律师合同中的标的如何计算确定?这个申诉书的标的难道除了索要的违约金金额之外,连所购的房产金额也包括在申诉的标的之内吗?因为,这涉及到律师服务收费的金额的问题。另外,这样的案件是否属于群体性申诉仲裁案件?代理律师可以采用风险代理合同的收费标准吗(虽然合同标明“委托代理合同”但从其内容和格式表明是一种风险代理合同),这难道合法吗?有效吗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318人
吴月华律师具有法学、金融学双学位,曾任职某大型央企和吉林省某
帮助人数:251人 粉丝人数:1026人
专注于婚姻家事、民商事合同纠纷类诉讼和非诉业务,是长春市劳动
帮助人数:208人 粉丝人数:1238人
硕士研究生毕业,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债务、征地拆迁补偿纠
帮助人数:48人 粉丝人数:14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