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新婚姻法解释三2011年才出台,其中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我想问:我和老公是2000年认识,05年1月孩子出生,但直到2009年才办理的结婚登记,04年购房时老公只写了他一人的名字,他说,将来办理了结婚证,房子自然有你的一半,我也就没在意了。但现在他却说房子是他的婚前财产,是他个人的?请问真是他个人的吗?02年底办理公司,我从来没拿过一分钱薪水,按揭的房子怎么就成他一个人的了?现在加名他死活不同意,一口咬定04年的房产证,09年的结婚证,这就是婚前财产。我该怎么办?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5445人 粉丝人数:16129人
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
帮助人数:751人 粉丝人数:2462人
帮助人数:955人 粉丝人数:2253人
双证律师,同时具有专利代理师资质,擅长民商事纠纷案件处理,恪
帮助人数:216人 粉丝人数:188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