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业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借贷人和出贷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借贷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壹万元整 (小写)¥10000
第二条 借款用途:资金周转
第三条 借款然年利率:6%,贷款成功后每月按期还款。
第四条 借款期限:自 2020年02月18日起,至 2021年02月18日止。
第五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个人账户扣款
2.还款方式: 分期还款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2). 借款方必须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账户必须在银行要有足够的账户流水避免延时到账或到不了款,借款方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证条款:贷款期间借款方必须①按期还款②履行并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如违约其上一点,借款方将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产生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一但银行有信用不良记录,十年之内,办理信用卡、买房、买车或按揭贷款业务一律办理不了,后果自负)。
(5). 借款方必须在银行合同备案后在个人收款账户存入提交贷款额度30%-80%的资金验证,银行系统确认核实借款方身份真实信息并关联借款方自扣息账户,确定借款方具有相应的还款能力。(贷款放款时,贷款方关联验证借款方在合同上的指定账户,借款方应配合贷款方进行关联验证)。
第七条
(1).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合同(借据)1日内将贷款放出,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照贷款额度的百分之五十。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贷款方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或提前,应在借款期限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