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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建筑工程1个月前

你好:我的土地是经济田,有国家颁发的《土地承包合同》证书,使用日期到2028年12月31日。在2002年区政府在我未接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强行将我的土地挖翻埋设雨水排污管,且管道都露出地面,致使地里的大量多年经济树木遭到严重破坏无法生长,复垦难度极大!当我去问区政府商量解决办法时,政府置之不理至今,请问您我改怎么办?帮帮我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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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霞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 首先如果因铺设雨污管道导致附着物林木毁损,应赔偿附着物损失,赔偿数额应该鉴定。其次如果因管道裸露地面导致土地不能耕种属于永久占用,应赔偿占地费用。最后如果问题不能解决需要你准备好材料起诉区政府的违法占地行为。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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