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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从广州一月十七号出发一月十八号凌晨到的石家庄,途径武汉但是没有下车,只是做为停靠站停了一下,到了老家已经14天也就是二月一号的时候,村里面才有人过来说要隔离然后把我家大门锁上了,因为专家说的最晚的观察期是14天,他现在把我家的门锁上会不会已经构成限制人身自由的罪责呢,因为我已经过了十四天要求他把锁打开是不是合理的呢。对了我这期间没有任何的身体不适。
原兵兵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中瓴律师事务所
王宝文律师 北京-朝阳区 顶辉律师事务所
张海龙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