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州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请问律师:我有一套二手住房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出售,在中介处与买家签订了《房屋交易合同》房屋价款240万,现在要在房管局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买家说通过做“低评”房屋价格为200万,即要在房管局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交易价格写200万,而后剩余的35万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给我。(5万元已经作为定金给我了)。我想问的是:1、若买家在过户前不给我差额的35万,而主张过户(这种情况虽然概率很小),我是否可以通过在中介公司签署的《房屋交易合同》寻求救济?2、我还有哪些救济手段能够在交易中我作为卖家能够将法律风险降低到最大?(例如:跟买家再签订一个35万元的差价合同?等)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安亚晶律师,2008年毕业于太原科技大学政法系,2010年正
帮助人数:63人 粉丝人数:1572人
辛小慧,曾担任芜湖市妇女联合委员会法律顾问团成员及山西省临汾
帮助人数:127人 粉丝人数:1317人
军转律师,律师执业前是一名有着22年军旅生涯的中校军官,执业
帮助人数:5505人 粉丝人数:8389人
就职于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民商事法律事务,熟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27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